近日,彭阳交警持续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现对近期查处的酒驾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主要违法行为: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
2023年11月15日17时57分,陶某某涉嫌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彭阳县沟青路7公里800米路段,被彭阳县公安局新集派出所民警查获,于当日将陶某某的交通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处理。经对陶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结果为71.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对陶某某饮酒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合并执行行政罚款二千四百元。
主要违法行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
2023年11月7日23时19分,王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甘E号(非营运)小型轿车行驶至连固线1619公里200米路段,被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对王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合并执行行政罚款一千七百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吴翔)